11月15日,历时8年之久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RCEP现有15个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约30%。
当日,商务部官网发布了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对该协议的解读,解读中称RCEP是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
RCEP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包括: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服务贸易、自然人临时流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政府采购、一般条款和例外、机构条款、争端解决、最终条款章节)、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包括:关税承诺表、服务具体承诺表、投资保留及不符措施承诺表、自然人临时流动具体承诺表)组成。
该解读认为RCEP是区域内经贸规则的“整合器”,并实现了高质量和包容性的统一。
RCEP整合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多个“10+1”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澳、新西兰5国之间已有的多对自贸伙伴关系,还在中日和日韩间建立了新的自贸伙伴关系。在包括货物贸易最终零关税产品数整体上将超过90%,服务贸易和投资总体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10+1”自贸协定,还纳入了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现代化议题。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强调了协议签订的特殊时点:一方面2020年中国是唯一取得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另一方面在国内,十四五规划方向已经明确,这意味着RCEP可以把中国疫情后经济恢复的影响力进一步释放到合作组织中,带来一个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