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小编了解到,昨日成都市住建局网站发布《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成都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规范,多项措施无不彰显出楼市调控的“严厉”。
小编将《通知》的内容做了重点的梳理:
1、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
2、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实施“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
3、加强住房交易管理,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4、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该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该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该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5、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定期在市住建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6、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各项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自媒体及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
7、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发布虚假广告、借名买房、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除了成都颁布新政,此前全国多个城市的楼市刮起一阵“严查风”,包括深圳、杭州,特别是严打经营贷、消费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无论是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均在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