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实现风险可控基础上的匿名是国际共识。为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各国中央银行、国际组织在探索央行数字货币的匿名特性时,均将防范风险作为重要前提,无法满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等要求的设计将被一票否决。”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1年会经济峰会上就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的特征展开了深度探讨。
他表示,“可控匿名”作为数字人民币的一个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其M0的定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防控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匿名,就是要满足合理的匿名支付和隐私保护的需求。数字人民币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在现行支付工具中是等级最高的。”穆长春说。
他进而解释,数字人民币与银行账户松耦合,可以在技术上实现小额匿名。首先,钱包采用了分级分类的设计,根据KYC(认识你的客户)程度的不同开立不同级别的数字钱包,满足公众不同支付需求。其中KYC强度最弱的钱包为匿名钱包,仅用手机号就可以开立,这类钱包的余额和每日交易限额也最低,如果要进行大额支付,需要升级钱包,钱包余额和支付限额会随着KYC强度的增强而提高。这样设计的考虑是一方面满足公众合理隐私保护需求,另一方面要防范大额可疑交易风险。
其次是推送子钱包设计,能够保护个人隐私。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时,将用户的支付信息打包做加密处理,用子钱包的形式推送到电商平台去,平台是不知道个人信息的,这样就保证了用户核心信息的隐私保护。此外,还进行了很多技术和制度设计来保证用户隐私安全。比如数字人民币钱包之间用ID匿名化的技术处理,所有钱包之间有关个人信息的数据对交易对手方、运营机构、和其他商业机构匿名。
可控,是在保护合理的匿名需求同时,也要保持对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一是央行数字货币的匿名是以风险可控为前提的有限匿名,完全匿名的央行数字货币是不可行的。二是央行数字货币的匿名探索不能违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等监管规定。《FATF就稳定币向二十国集团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报告》指出,匿名、便携性和广泛使用的结合对于以洗钱和恐怖融资为目的的罪犯和恐怖分子极具吸引力。要实现一个平衡,在满足日常大多数人的合理匿名需求的同时,也能够保持对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
在穆长春看来,数字人民币采取“小额匿名、大额可溯”的设计,也是希望让老百姓安心,帮助老百姓守护财产安全。因此,完全匿名从来不是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的考虑,只有在符合“三反”等监管要求前提下的有限匿名才是国际共识。【责任编辑/周末】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