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洪天云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是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全面启动的第一年,乡村规划是乡村建设的施工图,要坚持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建设。
明确村庄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我们一定要注意立足现有基础、现有实际,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能搞大拆大建,特别是要严格规范村庄拆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村庄建设是为农民服务的。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近日,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印发了2021年工作要点,将稳慎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针对2021年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有一些新变化,那2021年农村宅基地会有哪些新变化?这八项改革你一定要知道!
一、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开展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成果。
二、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配合做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对宅基地申请条件、面积标准、审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范,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指导各地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近期出台的宅基地有关文件要求,抓紧制定修订本省(区、市)宅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在研究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同时,探索农村村民“住有所居”的实现形式和制度安排。
三、指导地方切实履行宅基地管理职责
督促各地进一步理顺宅基地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乡村的宅基地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充实县乡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有序开展审批工作。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