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账户可家人共享 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会议指出,我国新一轮医改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惠及十多亿人的基本医保网,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缓解看病贵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又将涉及众多患者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纳入医保报销。

“十三五”期间,我国加大资金投入和改革力度,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亿人,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各地的门诊慢特病一般指一些医疗费用负担高、诊断明确、有社会影响、能在门诊治疗,在医保统筹基金的可负担范围内受统筹基金保障的疾病(主要为慢性病、重大疾病)或者治疗方式定义为门诊慢特病。比如恶性肿瘤、冠心病、慢性肝炎、关节炎等。

一般情况下,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病种在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上都会相应放宽,如门特相关药品、诊疗项目可以享受住院比例报销,门诊报销费用还可与住院合并、封顶线按住院标准计算等。

比如国家医保局等部委2019年10月印发的“两病”门诊的政策文件,就从国家层面将 高血压、糖尿病纳入了门诊慢特病的保障范围

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今后随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会议提出,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这意味着,原来从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一部分资金不再划入,而是留在统筹基金共济使用。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后,参保人个人账户现有的钱不变,归个人使用,当期新划入个人账户的钱减少,用来加强门诊保障;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结构更加优化,保障能力更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

会议还指出,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等。

会议要求,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稽核、内控等制度,严肃查处虚假住院、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各省级政府可设置三年左右过渡期,逐步有序实现改革目标。会议同时要求,要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门诊统筹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