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置业拟发行50亿元境内公司债 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4月15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董事会通过决议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给股东考虑和批准建议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

首创置业拟将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偿付公司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任何一名执行董事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根据本公司的资金需求确定。

根据公告披露,该债券发行人为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小公募),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期限品种。

董事会认为发行境内公司债券将有利于公司保持债券融资渠道畅通,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因此,董事会认为建议债券发行事项乃公平和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