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新政再添一地!目前,天津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对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自7月1日起执行。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今年至少有5地确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新政。同时,上海、吉林、安徽、四川等地也在酝酿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什么?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5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各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均增加150元,自5月1日起执行。一、二、三类区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
黑龙江从4月1日起,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60元、1610元、1450元,分别上调180元、160元、180元。
江西自4月1日起,一类区域最低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最低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最低为1610元/月。
新疆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从4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标准分别为1900元、1700元、1620元、1540元,均上调80元。
天津市自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2050元调整为每月218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0.8元调整为每小时22.6元。
截至目前,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的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其中,上海最高为2480元。
多地酝酿调整
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截至目前,除上述5地外,多地正酝酿年内调整。
2021年2月1日,上海人社局印发《2021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提出,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3月12日,安徽芜湖人社局回复网友表示,安徽人社厅今年计划开展安徽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工作。
吉林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西藏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3月31日,四川人社厅发布了2021年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宣传任务。在劳动关系方面,包括了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调整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等。
除上述明确调整或者酝酿调整的省市外,山西、内蒙古、浙江、湖北、甘肃、宁夏等6地执行的是2017年政策,间隔均已超3年。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7省执行的则是2018年政策,已满两年。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制度也将进一步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四十八章第一节提出,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