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赔86.5万元 “中兴教育”这次栽了个大跟头!

说起中兴通信,

信赖没有人不知道的。

这个国产品牌,曾经也临盆过手机。

像中兴系列、努比亚系列、红魔系列...

小编就曾用过努比亚系列手机,

其机能照样可以的。

不过,提起中兴教导的话,

想必很多人认为和“中兴通信”有关吧。

其实不然,

这个中兴教导完全和中兴通信无任何接洽关系。

且两边还对簿公堂呢!

近日,中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诉无锡中兴教导治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合法竞争案,在江苏省高等人平易近法院二审终审宣判。江苏高院二审认定,无锡中兴教导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不合法竞争,请求它急速停止应用“中兴”标识及名称,并补偿中兴通信公司86.5万元经济损掉。

中兴通信与中兴教导

中兴通信公司为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网信公司)股东之一,而中兴网信公司又是黄冈教导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导谷公司)的股东。教导谷公司收购无锡中兴教导治理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兴教导)后,在其官网上传播鼓吹其为中兴系公司。并且在宣传推广中大年夜量应用“ZTE中兴”标识,打着中兴通信公司的名义进行招生和宣传。遂引起中兴通信的不满。

随后中兴通信公司将无锡中兴教导告上法庭,请求中兴教导急速停止伤害中兴通信公司 “ZTE” “中兴通信” “ZTE中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动;急速停止传播鼓吹“中兴教导为中兴通信公司在教导范畴的独一构造”等内容的虚假宣传行动;变革企业名称,更改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中兴”字样;补偿中兴通信公司经济损掉102万元;承担清除影响、赔礼报歉的司法义务,在《法治日报》上登载赔礼报歉的声明等。

中兴教导辩护 法院终判

中兴教导称:公司已被教导谷公司收购,且此前教导谷公司与中兴通信就高校练习生就业事项有过合作,且中兴通信原高管曾在教导谷公司担负过法定代表人、董事,并且其与中兴通信公司在股权架构上存在必定接洽关系,两边经营范围有差别,并非竞争关系;未在经营中应用“ZTE”等商标,企业邮箱中的“ZTE”为中兴通信公司企业邮箱自带,非恶意侵权应用;“中兴教导”是其简称,未用于中兴通信公司主营范畴竞争性经营中,不构成不合法竞争;官网消息报道中的不实表述为其他消息机构撰稿,已予以删除;针对官网内容问题,已经关停整改。

无锡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兴教导在宣传渠道上应用“中兴ICT学院”、“中兴教导”等文字及含有“ZTE中兴”标识图片的行动,伤害了中兴通信公司“ZTE” “中兴通信” “ZTE中兴”注册商标专用权。中兴教导将“中兴”作为企业字号应用,属于擅自应用他人有必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不合法竞争行动。并且在宣传中传播鼓吹是中兴通信公司在教导范畴的独一构造、属于中兴系企业等内容,构成虚假宣传的不合法竞争行动。

综上,中兴教导公司的行动构成商标侵权及不合法竞争,中兴教导补偿中兴通信公司经济损掉865000元。

判决后中兴教导不服遂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江苏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二审法院认为:中兴教导公司的行动伤害了中兴通信公司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动构成擅自应用他人有必定影响的企业名称;中兴教导公司的涉案宣传行动构成虚假宣传。遂判决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泓翎集团分析

《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反不合法竞争法》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成长,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禁止不合法竞争行动,保护经营者和花费者的合法权益制订的司法。本法所称的不合法竞争,是指经营者违背本律例定,伤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捣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动。

不合法竞争行动的表示情势多种多样,而个中“傍名牌”是市场主体恶性竞争的常见手段,层出不穷的“名牌被傍”现象,属于企业“成长的懊末路”。有些企业在成立之初,只是注册了一类或相干几类的商标,这就使那些别有居心的企业有了可乘之机:一旦企业做大年夜,品牌值钱了,立时就会有人在该企业没有注册过的其他商标类别里搭顺风车。“名牌被傍”现象的日益严重,警醒各有名企业及早采取严密的防备办法,杜绝此类现象的产生。